臺東縣金峰鄉公所人事徵才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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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才機關: |
臺東縣金峰鄉公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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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 系: |
綜合行政職系約僱職務代理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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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 稱: |
約僱人員(自簽約日起僱至11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為止,預估至116年3月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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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 等: |
約僱五等280 薪點,月薪42,028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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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地點: |
臺東縣金峰鄉公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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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求名額: |
正取1名(備取1名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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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內容: |
辦理農林業相關業務及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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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始日期: |
民國115年4月2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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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束日期: |
民國115年5月0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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甄審日期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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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格條件: |
具備下列所列各項資格條件者: 1.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(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,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)。 2.具備MS-Office軟體操作、運用能力,熟練中文輸入及上網等資訊能力。 3.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,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、第28條、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、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,且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應迴避任用情事。 4.具公務機關約僱、職務代理或約用人員經驗者尤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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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地址: |
臺東縣金峰鄉嘉蘭村4鄰166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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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方式: |
(一) 請檢附下列資料: 6. 戶籍資料及身分證影本。 7.甄選報名書面審查表(請於附件下載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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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 註: |
1. 信封請註明應徵綜合行政職系約僱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,以掛號郵寄本所人事室收。2. 逾期(郵戳為憑)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。3. 本次甄選職缺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,辦理面試時,將擇優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,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。4. 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、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,恕均不另行通知。5. 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,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,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,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;如未附回郵信封者,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。 6. 甄審結果於甄審結束後在本所網站公告,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。 |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