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-「金峰鄉獎勵特殊才藝暨體育人才實施要點」受理期程。
有關「臺東縣金峰鄉公所獎勵特殊才藝暨體育人才實施要點」及申請表件各乙份,請協助宣導周知,請查照。本獎勵金申請資訊如下:
1. 申請時間:每年分兩期,第一期:115年2月1日至2月28日(申請前一年7月1日起至前一年12月31日止比賽成績),因適逢春節連假,故第一期受理期程延長至3月6日(五)止,逾期不候;第二期:115年7月1日至7月31日(申請當年度1月1日起至當年度6月30日止比賽成績)。
2. 申請人資格:依據旨揭實施要點第十一點之規定辦理,並依該點備齊應附文件。相關資訊及申請文件,亦可至本所官方網站下載查詢。
2. 檢附「本所獎勵特殊才藝暨體育人才實施要點」、申請表件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。

